我們每天吃進肚子裡的食物有著高度的複雜度,是由許多不同的營養成分及非營養成分組合在一起。在1958年以前,我們對食物沒有嚴格的安全評估,自古以來只要是傳統上認為安全的食物,就是安全的,但這種認定不夠科學,而安全的標準是什麼?需要經過一套完整的食品安全評估及食物毒理學評估。由於生物技術的進步,基改食品在1995年進入市場,引起許多人對於基改食品安全性的爭議,有人擔心它會對環境生態造成影響,也有人擔心其食用上的安全。
物種間基因變異是演化上篩選的結果,自古以來食物中各式各樣的基因,在演化基礎上,人們已可以耐受平常食物中所攝入的成分,當然也包括遺傳基因組成,不至於危害人類健康。這些長存於食物中的DNA片段經過我們的消化系統進行分解,變成營養成分被吸收。然而,隨著地球人口增加,人們對食物需求也增多;因此,食品科技應運而生,基因改造食品也進入食品供應鏈。人們為了預防病蟲害、增加某些特定成分的產值,運用高科技的基因技術,藉由基因片段轉殖至動植物,來達到某些特定表現的特質,讓玉米、大豆具有抗蟲害的效果,使其生長良好,也讓玉米的糖質更多,甜度更高等。而我們最在意基因食品的部分是什麼?包括轉殖的基因其外源表現物質是否對人體造成影響?轉殖所篩選的基因是否驅動人體基因而產生安全疑慮?原始的成分特性是否受影響而改變?當我們對基改食品所在意的程度越高,其所須執行的毒性評估試驗就要越嚴格。在食品安全的風險評估矩陣中,可以將風險空間(risk space)依觀察與控制的難易度區分為四個象限,而基因改造食品就屬於“困難觀察且難以控制”的區域。因此,世界各國基於食品安全上的考量,也先後制定基改食品的管理制度及規範;在基改食品上市前,都必須經過嚴謹的食用安全評估,比傳統食品更重視其安全性。
國內學者對於基改食品的安全評估一般會進行四個面向的探討,包括實質等同、營養性、毒性、過敏性等;實質等同原則包括:一、表現型等同:基改植物與傳統作物在外觀上並無明顯不同。二、成分等同:比較其關鍵成分含量是否有差異?包括一般成分分析(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脂肪酸、胺基酸、礦物質、維生素、有毒物質等七大項目、六十種分析細項。三、安全等同:當基改植物與非基改植物並非實質等同,而產生的差異與轉殖基因有關且無安全食用歷史時,就必須做毒性的試驗,以決定基改食品的安全等同程度。大部分基改食品被認為是實質等同的(即它們的分子、成分、營養成分等數據,經過比對被認為實質相等),在營養性部分,無顯著性差異;在毒性部分進行基因毒性、生殖毒性等試驗,當利用傳統毒理學試驗來分析基改食品的安全性,要偵測出任何可能影響或分析食品個別特性是非常困難的。其中,最讓人在意的是過敏性的誘發,即需經過層層把關以篩檢過敏原,並利用同源性序列對比以比對出過敏基因片段,進而推測潛在的過敏原;另外,也加入動物模式的評估,使得基改作物的評估更完善。近年來,基改食品每10萬人年約有3人次引發嚴重的過敏反應,雖屬於零星個案,但如果我們追求的是食安零風險,那基改作物的確非絕對安全。
為了降低民眾對於基改食品安全性的疑慮,對基改食品的安全性應有完善的評估與嚴格的把關,這需要靠政府的力量才能達成。目前,我國的基改食品標示制度為基改成分超過5%,須標示為「基改食品」,但在基改食品種類及成分愈來愈複雜的現今,僅以基改食品及非基改食品做標示已有所不足。未來,管制單位應確實規定食用級與飼料級原料來源標示,確保民眾吃到的食物是安全的。此外,當民眾選擇更安全的食品原料時,所應負擔的成本也將會提高。
毒物學家Paracelsus有句名言:「所有的物質都是有毒的;沒有一種物質不是毒物;而毒物與藥物的區別在於劑量多寡。」這是毒理學的基本觀念。要對一物質的潛在毒性做分析就必須做風險評估,包括確定風險源、劑量與效應的評估、暴露的評估…等等。當以科學的角度面對基因改造食品,就必須回到最根本的毒理學的毒性評估試驗,以計算出可容忍的每日攝入量,確保不會對健康產生不良影響,依此訂定出可以遵循的標準,才能使民眾在面對基因改造食品的安全議題上更為安心。
臺大醫學院毒理學研究所副教授/毒物學學會秘書長/腎臟科主治醫師 姜至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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