膽固醇過高或是低密度膽固醇過高,囤積在血液中易導致粥狀動脈硬化,讓血管變得狹窄或阻塞,最終容易導致心臟疾病或中風。故膽固醇或低密度膽固醇過高,其背後所代表的意義是可能有較高的心血管疾病風險,也因此在使用降膽固醇的藥品時,目的是降低心血管疾病風險。在評估心血管疾病風險時,除了血脂以外,年紀、血壓、是否有其他共病症(曾經發生過腦部、心臟或周邊血管阻塞、糖尿病、腎臟病等)及是否抽菸等,都是相關的風險因子;依照心血管疾病風險的不同,建議的低密度膽固醇目標也不同,風險愈高的人其目標值就愈低,下表為臺灣2017年國民健康署公布的目標參考值:
疾病/狀態 |
低密度膽固醇(LDL-C)之目標 |
急性冠心病症候群 |
< 70 mg/dL |
急性冠心症候群+糖尿病 |
<55 mg/dL 可以考慮 |
穩定性冠狀動脈疾病 |
< 70 mg/dL |
缺血性腦中風或暫時性腦部缺氧 |
< 100 mg/dL |
糖尿病 |
< 100 mg/dL |
糖尿病+心血管疾病 |
< 70 mg/dL |
慢性腎臟病(腎絲球過濾率(GFR)<60) |
> 100 mg/dL 時開始治療 |
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症 |
成人: < 100 mg/dL
小孩: < 135 mg/dL
有心血管疾病: < 70 mg/dL |
因此,在評估自己的低密度膽固醇數值是否合格時,應先評估自己的疾病狀態和心血管疾病風險,才能更清楚自己的目標在哪裡、是否需要服用降膽固醇的藥品。在降膽固醇的藥品中,以他汀類(statins)降低膽固醇/低密度膽固醇的效果,以及降低心血管疾病風險的效果最好,也最廣為使用,而我們在使用藥品時除了它的療效,當然也應考慮可能發生的副作用,例如使用statins可能發生肌肉痠痛,若服藥後發生此狀況,應與醫師討論是否為藥物所造成及如何處置。
不論是否用藥,都應改變及維持良好的生活習慣(如戒菸、多運動、健康的飲食型態等),如此才能遠離心血管疾病的威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