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眼藥水和眼藥膏的注意事項,如下:
請遵照醫囑使用
醫師會評估每個病人眼睛的情況,決定藥水和藥膏的使用劑量及次數。請按照藥袋上醫師的醫囑使用藥品。若仍有疑慮,可以詢問藥師或是醫師正確的使用方式。由於病情不同,需要用藥的時間長短也不同。若無醫師指示,切勿自行停藥,請定期回診,在醫療人員指示下使用藥品。
使用眼用製劑的訣竅
先將雙手洗淨,若有配戴隱形眼鏡者,要先將隱形眼鏡取下再使用藥品。若醫師有開立眼用懸浮液,藥水需要先搖均勻才能使用。打開藥水或是藥膏時,雙手不要碰觸到藥瓶及藥膏的開口。
使用眼藥水時,可將頭稍微後仰或躺下,以指腹將下眼瞼下拉(拉開眼袋),同時眼睛往上看(近似於翻白眼的動作),依據藥袋上的指示滴入所需的滴數,放開眼瞼,並輕輕閉眼,用手指輕輕壓住眼瞼和鼻子的交接處1分鐘。
使用眼藥膏時,在下拉下眼瞼後,擠出適量的藥膏(約0.5~1 cm左右)於下眼瞼,接著慢慢放鬆眼瞼,閉眼睛幾分鐘,並同時輕輕轉動眼球(不要揉眼睛)。閉眼後,患部多餘的藥膏可以用乾淨的衛生紙或棉花棒輕輕擦掉。使用藥膏後,會暫時出現視力模糊的情況,建議多休息避免進行耗眼力的工作。
同時要使用多種藥品時,多種藥品記得要間隔至少5至10分鐘。使用的原則為澄清的藥水先點,接著為懸浮液藥水,最後才使用藥膏。
藥品儲存注意事項
若未特別註明,一般眼用製劑開封後應貯存於陰涼及乾燥無陽光直射的地方,請避免放置藥品於家中小孩子可以輕易拿取的位置,以免造成危險。若藥袋或是包裝上標示冷藏字樣,請放置於冰箱中冷藏(勿冷凍)。為了避免造成藥品污染,請勿自行分裝眼用藥品。開封後一個月未用完,應丟棄不再使用,若藥水出現不明原因的沉澱或是變色,也一樣不能再使用。
參考資料:
- 財團法人中華景康藥學基金會(2010)。用藥安全手冊─600題醫藥常識快問快答。臺北市:泰電電業股份有限公司。
- 臺大醫院藥劑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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