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故事]
上個月阿火伯在公園遛狗散步,不小心被石頭絆倒,因此腳受傷疼痛厲害趕緊到醫院就醫,看診時醫師詢問病史,阿火伯表示他前二個月因關節炎到家裡附近診所就醫,當時醫師有開藥給他吃,吃第一次後,眼皮就出現腫脹現象,因疼痛稍改善,於是停藥,隔天眼睛就漸漸消腫。
醫師聽了阿火伯的說法,懷疑他發生了藥物過敏的現象,於是詢問是否有過哪一種藥物過敏的經驗。阿火伯想了一下表示印象不是很深刻,只記得當時有吃一顆白色的錠劑和一顆黃色膠囊藥物,醫師聽了阿火伯的描述,一時也無從判斷,於是開立使用止痛藥(Naposin 250mg/tab;能百鎮錠(那普洛仙))。阿火伯領藥後返家服用醫師開立的藥物,又發生眼皮腫起來的症狀,趕緊回醫院告訴醫師。醫師這時才認定之前阿火伯說的過敏藥物就是止痛藥(Naposin 250mg/tab;能百鎮錠(那普洛仙)),醫師立即在藥物過敏史進行註記(Naposin),預防下次再開立同樣的藥而發生藥物過敏情形。
[醫院做些什麼]
- 不同的醫療機構可能備有的相同成分藥物的商品名有所不同,病友若知道自己有任何藥物過敏時,務必將曾經過敏的藥品告知醫師,避免只憑藥物外觀來認定是不是同一種藥物。
- 若病人表示對藥物過敏時,請病人再描述清楚,以利判別病人可能的過敏藥物,避免「相同或同類藥物」。
- 教導病人就醫時,須清楚描述自己的用藥情形。
- 可利用雲端藥歷查詢病人用藥史。
- 若在臺大就醫,領藥藥袋上有註明請取閱26號藥品(Naposin)教育單張。
- 對病人進行用藥安全衛教時,宣導病人可領取「病人用藥教育單張」,以了解若有副作用發生時該怎麼辦?例如有嚴重暈眩、呼吸變快或不規則、心跳變快或不規則、蕁麻疹、臉部或喉頭腫脹疼痛、呼吸困難、胸悶時,表示有過敏反應,應立刻至急診就醫。
[有您參與更好]
為保障病人用藥安全,請協助以下事項:
- 若有對藥物過敏,須清楚過敏之藥物名稱,就診時,告訴醫護人員。
- 若擔心容易遺忘,請寫下來或拍照,就診時拿給醫師看。
- 同意醫療院所進行雲端藥歷查詢,可讓醫師更清楚您的用藥情形。
- 領藥時藥師會進行注意事項說明,若要更清楚可看藥袋上有註明「病人用藥教育單張」的號碼,歡迎到臺大醫院藥劑部網站上輸入編號即可取得用藥教育單張,會有詳細之說明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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