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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花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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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大醫院在2014年共有18位往生後捐贈眼角膜的病友,年齡從十多歲到八十多歲,有男有女,且各行各業均有。眼角膜捐贈是一種遺愛人間、造福人群的行為,幫助了受贈者重見光明,看見這世界的美好,也看見總是陪伴自己的親人、朋友。

器官捐贈需通過腦死判定,而一般認知的心肺功能停止的死亡,只能捐贈眼角膜、皮膚、骨骼、心瓣膜。臨床上婉拒捐贈眼角膜的理由,往往是「怕捐贈了之後,找不到回家的路」。縱然臺灣道教總會理事長高忠信先生曾說到:「呼籲一般的信眾,以遺愛人間,積功累行的理念來響應這個號召,然後再在道義的調適上,來肯定捐贈器官的生命價值。」但卻步者眾,捐贈者少。

近年來,愈來愈多癌症病友選擇在生命末期捐贈眼角膜,讓生命的意義,延伸助人。有的捐贈者覺得過去使用許多醫療資源,要回饋社會;有的捐贈者覺得火化了也沒剩下甚麼,不如善盡其用;也曾有病友同意,但家屬擔心病友往生後看不到回家的路,而討論後捐贈一枚眼角膜的案例,站在尊重生命末期臨終意願來看,眼角膜捐贈就是遺願的完成。

以下分享一個令我感佩的案例:
捐贈者告別式後的第二天,捐贈者妻子前來社工室與我會談,告訴了我一件事:
捐贈者妻子那天透過擲筊方式詢問捐贈者:「有沒有去找爸爸等親人?要跟著去西方極樂世界。」
捐贈者回答:「看不到。」
捐贈者妻子:「是沒戴眼鏡嗎?」
捐贈者回答:「有帶著自己的眼鏡,但還是看不到。」
決定捐贈眼角膜是捐贈者生前的意願,也是他本人親自簽署的,捐贈這件事,是為完成遺願,也沒想很多,怎知道會這樣,捐贈者妻子當時很內疚。
並承擔了親戚投來的不諒解眼光。
幾日後,詢問了師父,才得知可以用蓮花當眼睛。
故捐贈者妻子和女兒褶了二朵蓮花,再問捐贈者:「可不可以蓮花當眼睛?」。捐贈者以允筊表示同意。
隔天再問捐贈者,則說他能看到了,能跟隨了。
事後,捐贈者妻子的親人問她,這樣妳以後還敢捐嗎?
捐贈者妻子回答:「會,我都和他一起簽器捐卡了,反正,到時候妳們再褶蓮花給我,就好了!」
捐贈者妻子之後想到,忘記我們有放眼蓋(義眼片),可以告訴捐贈者有義眼可以看。

眼角膜捐贈後,摘取團隊會放入眼蓋,並縫合眼皮,外觀上,就像睡著一樣,瞻仰遺容時不會感到不安;然而,摘取手術後,眼部有時候會滲出組織液,只要輕輕擦拭即可,並非「捐贈者在哭泣」,過去所擔憂的外觀,在摘取醫師、器捐協調師以及全國眼庫的把關下,其實已有很好的維護品質,但所擔憂的民俗信仰問題,則需視個人的想法,例如:帶著念佛機,在開刀房摘取眼角膜時,持續的誦唸,也能配合良辰吉時進行手術,或是安排往生被等,眼角膜捐贈這件事,重點是讓死者平安,家屬也能心安。

眼角膜捐贈後,受贈者因此看得見,而捐贈者能在往生後,助人重見光明,是一個大愛的行為,面對死亡,轉個念,在不捨之中大捨,捐贈眼角膜將是生命末期了不起的決定。

圖二 實際關心透析腎友家中無障礙空間設施

欲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或加註器官捐贈意願於健保IC卡,請洽社會工作室。 位置:東址一樓AB棟電梯走廊旁 電話:(02)2356-2097

註:擲筊是一種道教信仰問卜的儀式;又稱擲筶、擲杯、跋杯,普遍流傳於華人民間傳統社會。本文為呈現家屬敍述,將允筊(同意)、笑筊、無筊(不同意),改以對話方式呈現。


社會工作室社會工作師 潘彥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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