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民國45年起,兒童心理衛生中心提供18歲以下兒童、青少年與其家庭服務,有幸在此服務,見證臺灣社會對於兒童福利、心理衛生的重視,也從中看到社會與家庭的轉變。
過去資訊流通較不普遍,父母對於養兒育女的問題,多是學習親友或長輩的經驗,因此,許多兒童發展的問題,常常到入學後才被發現,延誤早期介入,或因為缺乏正確的觀念,誤以為大雞晚啼、長大就會好…。自從民國82年「兒童福利法」提出政府必須對發展遲緩兒童提供早期療育服務,兒童照顧不再只是家庭的責任,政府也必須宣導早療、建構服務資源,讓家庭盡早發現問題,減少兒童遲緩問題。經過20年,我們看到許多發展遲緩的孩子,透過醫療、教育和福利服務,得到適切的成長,家庭從被動接受服務到主動參與,和孩子一起學習成長,而早期療育專業,也透過實務累積更豐富的經驗。
「以家庭為中心」的服務,強調專業人員與家長合作、形成夥伴關係,透過家長參與決策,強化自助、自信。雖然服務的對象是兒童,但我們有更多機會和家長一起合作,看到家庭從混亂、不知所措,轉變發展出不同的因應模式,穩定的家庭支持,讓家長更有信心,我們也相當的有成就感。對於發展遲緩兒童,醫院扮演第三級預防的角色,當問題發生後協助其解決問題,醫療專業的優勢讓家長信任依賴,也讓我們有機會伴隨家長與兒童成長,分享成長的酸甜苦辣,學習更多寶貴的親職技巧,了解家庭的多元樣貌,是這個工作最大的附加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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