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藥品磨粉後,因為特殊劑型被破壞而影響藥品穩定性,藥效將大打折扣。若藥品本身有刺激性、苦味及可能會對調劑人員造成危害或污染磨粉器具之具毒性與致畸胎性的藥品,也都不適合磨粉。以下為常見藥品特殊劑型及不適合磨粉使用的原因:
- 持續釋放型:磨粉後使所含劑量瞬間釋出,長效變短效,增加副作用發生的可能性及嚴重程度。在中文藥名內會見到:持續性、緩釋、長效緩釋、控釋等字詞。
- 腸溶衣或特殊膜衣劑型:磨粉後藥品可能會受胃酸的影響而無法到達作用部位或失去藥效,也可能引起腸胃道的刺激性。在中文藥名內會見到:腸溶、腸溶微粒、腸衣等名稱。
- 易潮解的藥品:因為容易潮解,建議用藥前才磨粉,或改用其他劑型。
- 舌下錠:為了迅速發揮效用,可由舌下黏膜微血管快速吸收,服用時直接將藥品置於舌下即可。若由口服進入腸胃道會因腸道吸收代謝而損失藥效。
- 口溶、發泡及可溶錠:泡水後約5至20分鐘即溶解成懸浮液。磨粉反而會造成藥品劑量損失或是藥品失效的問題。
不能磨粉的藥物,可能有其他劑型的同成份藥品可選用,目前多數醫療院所都備有兒童專用藥劑,可依不同需求選擇適合劑型,如液劑、糖漿、顆粒、咀嚼錠等。可先查看藥袋上是否有特別說明不建議剝半磨粉,或詢問藥師給予個別建議、或與醫師討論選擇適合的藥品劑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