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新生兒的家長們,在經過前幾個月的試驗及磨合,正得意越來越能掌握家中小寶貝的行為,似乎一切都漸漸步上軌道時,新的挑戰正悄悄來臨。您準備好迎接「副食品餵食大作戰」了嗎?
根據臺灣地區1997~1999年與2005~2008年嬰兒副食品餵食狀況變遷調查結果顯示,臺灣嬰幼兒攝取副食品的時間通常比建議的時間延遲,攝取的副食品種類也與建議的有所差異,而父母或照顧者因擔心嬰幼兒對於副食品的不適應,也常導致錯誤的認知與添加方式。副食品種類的選擇與供應時間,影響日後幼兒營養狀況及飲食習慣的建立,然而,豐富的網路和部落格資訊,以及婆婆媽媽們的經驗談,往往讓新手爸媽們更手足無措,究竟該如何調適和遵循,別擔心,讓我們來說分明。
◎為什麼需要副食品?
- 隨著寶寶各器官組織快速成長發育,學習及活動力也逐漸發展,必須提供足夠的母乳或配方奶,而哺乳媽媽們需增加攝取熱量、蛋白質及維生素與礦物質註1,以確保能提供寶寶發育所需的營養。進入副食品期時,新生兒無法單純依賴母乳或配方奶的營養,需額外提供副食品,避免導致營養素缺乏的狀況,例如:鐵、鈣。
- 練習嘴巴咀嚼和吞嚥的功能:強化舌頭、下巴、嘴唇咬合機能的發展,對以後發音和說話的能力具有深遠的影響。當寳寳接觸到不同食物的味道和口感時,也能活化腦部,豐富感官刺激。
◎何時該給副食品?
到底何時該開始給副食品?這個問題媽媽傷腦筋,專家學者也關心。臺灣兒科醫學會建議4~6個月可以開始給予富含鐵質及微量礦物質的副食品,世界衛生組織則建議儘量純母乳餵哺至出生後6個月,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同樣建議純母乳餵哺至出生後6個月,若有以下狀況,則可以提早在滿4個月後開始添加副食品,包括:奶水量降低、純母乳餵哺到6個月有困難、寶寶顯得吃不飽、或寶寶有主動要求其他食物的表現(看大人吃其他食物時很有興趣,伸手來抓、抓了放嘴巴)。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2012年發表的嬰兒飲食指標中建議,純母乳哺餵者於出生後6個月開始給予副食品,餵哺嬰兒配方奶者可於4-6個月嘗試添加。然而國健署強調,不論是純母乳餵哺滿6個月,或提前在滿4個月時給予副食品,都應以純母乳哺育嬰兒至少4個月,在4個月之前不要給任何副食品、水。而所謂添加副食品,是指添加母乳以外的食物來搭配母乳,不是指斷奶、停止餵母乳或是用配方奶取代母乳。
◎副食品添加原則
世界衛生組織(WHO)及國際母乳哺育行動聯盟﹙WABA﹚建議以下10項副食品添加原則:
- 在6個月大開始給予副食品(母乳以外的食物)。
- 鼓勵持續哺育母乳到2歲或更久。
- 採取回應式餵食﹙不強迫進食﹚:給予多種類少量的嘗試,配合微笑、目光接觸和鼓勵,以寶寶可以接受的速度緩慢餵食。
- 衛生的製備及保存食物:新鮮食用最佳,室溫下放置不宜超過30分鐘,熱存不宜超過2小時,冷藏後的食物需完全加熱才可餵食。
- 逐漸增加副食品餵食的量註2:依照寶寶的接受程度逐漸增加副食品餵食量。由副食品所得到的熱量在6~8個月大約200大卡/天(一碗稠稀飯),9~11月約300大卡/天(一碗半稠稀飯),12~23個月約550大卡/天(2碗軟飯)。
- 變換食物的黏稠度及增加食物的多樣性:起初的3個月,供應接近流質的食物,隨著咀嚼行為的成熟,約莫1歲起可以給予軟質的固體食物。
- 增加餵食副食品的次數:6~8個月每天餵食2~3次,9~24個月每天3~4次,有需要時額外給予小點心。
- 給予富含營養的食物:給予營養價值高的食物,例如:奶蛋豆魚肉類或堅果,不要只有單純供給澱粉食物,如白粥。
- 注意維生素和礦物質的攝取:食材多樣化,蔬果攝取不可少。
- 寶寶生病時增加哺餵母乳的比例:生病時,餵食更多的液體和寶寶喜愛的食物有助回復健康。在痊癒後仍需鼓勵您的孩子攝取更多母乳以外的食物。
◎副食品製作與餵食原則
- 食物供應質地與種類應採漸進飲食:湯類→泥類→半固體→固體。
- 每次從一湯匙的分量開始餵食,濃度應從稀釋開始給予,若寶寶反應和消化良好,待下次餵食再增加分量及調整濃度,若寶寶反應不好,則下一餐改其他食物試試看。
- 每次嘗試只選擇ㄧ種新食物,如單純米湯或單一的蔬菜泥、果泥、肉泥,好處是味道清新,也能正確觀察寳寶能接受哪一種食物,或是判別哪些食物容易造成消化不良或是過敏的情況。
- 試一種新食物時,應隨時注意寳寳糞便及皮膚狀況,若餵食3至5天後無不良反應,再換另一種新食物。
- 將固體食物盛裝至碗或杯內,以湯匙餵食,使寶寶適應成人的飲食習慣,先吃固體食物,再喝奶水。
- 製作固體食物時,最好以天然食物為主,勿添加任何調味料。
- 由於副食品相較於乳汁其水分含量少,且添加後會減少乳汁的攝取量,因此須特別注意水分的補充註3。
- 若有拒食的現象,可停1~2週後再試,或可改變烹調方式以改善進食現象。
註1:
根據國人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取量DRIs建議,哺乳期每日應額外增加攝取熱量500大卡、蛋白質15公克及維生素與礦物質。
註2:
攝取熱量需配合寶寶成長狀況調整,食物分量僅作為熱量參考,如添加其他食材,分量可略為增減。
註3:
嬰兒建議水分攝取量為每公斤體重150c.c.
1-3歲幼兒水分攝取建議每日1150~1500c.c.
4-6歲水分攝取建議每日1600~2000c.c.
參考資料:
- 台灣地區嬰兒副食品餵食狀況的變遷 1997-1999到2005-2008。林佳蓉、曾明淑、高美丁、潘文涵。
- 衛生福利部102年嬰兒期營養建議
http://obesity.hpa.gov.tw/TC/downloadList.aspx?pn=2&cid=80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母乳哺育建議
http://www.hpa.gov.tw/BHPNet/Web/HealthTopic/TopicBulletin.aspx?No=201110060024&parentid=20111006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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