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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衰竭病人心肺復健之護理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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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衰竭是因心臟的結構缺損、瓣膜疾病或心肌病變等,導致心臟無法搏出足夠的血液供給全身組織。常見症狀為呼吸困難、疲憊無耐力及水腫。而心衰竭為慢性惡化的疾病,會造成極高的住院率及死亡率,根據中華民國心臟基金會統計資料顯示,約30%的患者半年內會再住院,死亡率高達50%。

而文獻證明心臟復健可以降低住院和死亡風險,並提升生活品質並有效減輕憂鬱症狀。心臟復健計畫分為四期,而住院時間為第一期的復健計畫,目的是即早恢復心肺能力以應付日常生活需要,並減少住院天數。

一、心肺復健之注意事項
  1. 如沒有呼吸困難、發燒、下肢靜脈血栓、待開刀的瓣膜性疾病、新發現且未治療的心房顫動等問題,方可開始復健運動。
  2. 運動過程中需有人陪伴。
  3. 運動中若心跳有以下變化應放慢速度或停止運動
    1. 靜止狀態的平均心跳加20下或每分鐘大於120下。
    2. 節律器的病人,心跳超過機器設定的心跳上限減20下。
    ※測量脈搏的方法:手腕處靠大拇指的方向,以2~4指做測量。如圖一。
  4. 若運動中有胸悶、頭暈、噁心或冒冷汗等任何不適情形,應立即停止運動並通知醫護人員。
  5. 每項動作在「運動自覺強度量表」達到9-11分(如圖二),就可以往下一階段進行。
    圖一、量脈搏的方法 圖二、運動自覺強度量表
    取自: 台灣營養(2018,1月26日)‧運動自覺量表‧


二、心肺復健運動
第一階段
  1. 一天3~4次關節運動,以屈曲、伸展的動作,每個動作10下。
    從離心端肢體開始,如:
    • 指關節→手腕→手肘→肩膀→頸部
    • 踝關節→膝關節→髖關節
  2. 練習坐床緣(每次練習<20分鐘)。
第二階段
  1. 練習站立(每次練習2~5分鐘)。
  2. 練習坐在床旁的椅子2~4 次/天,一次約10-30分鐘。
第三階段
  1. 練習原地踏步2~4次/天,一次約2-5分鐘。
  2. 練習慢速走路(10公尺),2~4次/天,一次不超過15分鐘。
第四階段 練習慢速走路(40公尺),2~4次/天,一次不超過15分鐘。
第五階段 練習慢速走路(80公尺),2~4次/天,一次不超過15分鐘。
出院前 練習慢速走路(100公尺),3~4次/天,一次不超過15分鐘。


三、出院後的心肺復健
出院2~3週後,建議您前來臺大醫院復健部接受為期12~16週、健保提供給付的「門診心臟復健訓練」。醫師將會根據您的情況,訂定您專屬的運動訓練計畫,在治療師監督下從事每週2~3次的運動訓練,每次約30~40分鐘。


護理部護理師 張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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