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胖與心血管疾病、糖尿病、高血脂等多種病症具有高度正相關性,因此減少並維持理想體重及改善生活健康狀態為治療肥胖之首要目標。臨床上,減重以藥物治療做為低熱量飲食及適當運動外之輔助療法,適用於初始身體質量指數(BMI) ≥ 30 kg/m2(肥胖)或 ≥ 27 kg/m2(過重)且至少有一項肥胖相關共病症(例如高血壓、第二型糖尿病或血脂異常)的成人;當BMI ≥ 40 kg/m2或≥ 35 kg/m2且合併共病症時,可進一步考慮進行外科減重手術。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核准短期用於減重藥物包含phentermine、benzphetamine、diethylpropion及phendimetrazine,此類藥品目前尚未在臺灣核准上市。經FDA核准可長期使用於體重控制之藥物包含orlistat、liraglutide、sibutramine、lorcaserin、phentermine-topiramate及bupropion-naltrexone;其中臺灣曾經核准之藥品sibutramine(諾美婷,Reductil®)於2010年因增加中風及心血管疾病之風險下市,2020年lorcaserin(沛麗婷,Belviq®)則因可能增加罹患癌症風險下市不得使用,而phentermine-topiramate(Qsymia®)及bupropion-naltrexone(Contrave®)尚未在臺灣核准上市。 目前臺灣核准適用於輔助減重治療的藥物皆無健保給付,須經醫師處方後自費使用,主要有阻斷腸胃道脂肪吸收的orlistat(羅鮮子, Xenical®)及抑制食慾的liraglutide(善纖達, Saxenda®),此兩項藥品皆不可用於懷孕或哺乳婦女,詳述及綜整比較如下:
依臺灣衛生福利部成人減重治療指引,減重藥物僅適用於肥胖的病人且經過飲食控制、規律運動或生活習慣改變後仍無法達到目標體重,經由專業醫師詳細評估後始可自費使用;目前臺灣核准上市兩種不同給藥途徑之減重藥品,建議使用減重藥品輔助治療需由專業人員評估藥物治療策略選用並監測不良反應,使用藥物期間或停用藥物之後,飲食與適度運動仍是維持體重的必要因素。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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