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對象:
- 設籍臺北市且為民國42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的市民。
- 設籍臺北市且為民國52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的原住民市民。
- 受檢者於受檢期間(從預約至回診當日)均需符合受檢資格。
取號日期: 請符合受檢資格的長者,可於下列方式進行取號
取號方式 |
現場領取號碼牌 |
網路取號 |
合計 |
名 額 |
1,600位 |
1,550位 |
3,150位 |
受理期間 |
3月2日(週五)早上7:00~8:00(取完為止) |
健檢流程:
備註:
取號及登記,不用本人,可委託他人代辦。僅登記時需攜帶受檢者的「中華民國身分證」正本及健保卡,另原住民市民請多攜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前來本院現場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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