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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好主人教育-兒童自我保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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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好主人教育-兒童自我保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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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統計1,去年台灣性侵害犯罪事件通報數共11,121件,其中被害人年齡為18歲以下的兒少族群高達63%。令人擔憂的是,兒童一旦遭受侵害,其日常生活能力和身心發展將嚴重受創。父母和老師是兒童最為信任以及最容易發現問題的人,更應將保護兒童的責任視為自身要務。因此,本院特別邀請財團法人勵馨基金會桃園分事務所賴文珍主任,於兒醫大樓為家長們進行「生活中的好主人教育-兒童自我保護方法」宣導講座。以下摘錄賴主任之演講資料:

兒童性侵害通常指的是「加害者以權威、暴力、金錢或甜言蜜語,引誘、脅迫18歲以下的兒童及少年,與其發生性活動。這些性活動包括:猥褻、亂倫、強暴、性交易、媒介賣淫等。」2。且兒童性侵害不同於身體被虐待者,不會有明顯的外傷顯露,若孩子不主動表達,侵害事實就不易被發現。同時,此類案件的加害者若為親人或熟識者,往往伴隨以愛為名義,對孩子以進行哄騙、秘密約定或是給予賄賂等手法,以達成目的;在此情形下,被侵害的孩子更因害怕被指責與不信任,而愈加不敢將事實表達出來。

為建立兒童正確的觀念及自我保護意識,家長須以教育者的角色,對孩子進行預防被侵害的生活教育,即為兒童自我保護教育。家長可於日常生活中,視兒童身心發展,利用合適的兒童繪本,來教導基礎的性教育及性別教育,並加以生活化的演練與提醒,讓孩子除認識和喜歡自己的身體,也了解及尊重性別差異的概念,成為自己身體的好主人。

家長教導兒童自我保護教育的重點為:

  1. 認識自己的身體
    教導孩子認識身體的界線,了解身上有些地方為身體的隱私處,也是身體的最後防線。學習喜歡和保護自己的身體,不管是認識或是不認識的人,都不可以看到或碰觸;進而尊重別人身體的界限,不隨便觸碰別人的身體。
  2. 分辨內在的感覺
    讓孩子學習區分安全與不安全身體碰觸的感覺;教導孩子若是有人用讓人感覺緊張、害怕等不好的方式觸碰我們的身體時,我能學習做自己身體的好主人,有勇氣拒絕對方,並且必須馬上離開。
  3. 一般的因應策略
    (1) 跑開:發現有異狀時,教導孩子可以跑開就跑開,而且要往人多的地方跑。
    (2) 說「不要!」:告訴對方「我不要!」、「我不喜歡!」,這樣除了會吸引旁人的注意,也希望能嚇跑加害者。若是孩子拒絕的表現越大,加害者會因事跡暴露風險增加,選擇放棄的機會也增加。
    (3) 告訴信任的大人:教導孩子如果真的發生了性侵害事件,一定要相信自己沒有錯,也鼓勵孩子一定要把事實說出來,持續的說,直到有人相信為止。家長也應當成為事件的發現者、協助者、支持者及陪伴者的角色,時常主動關注孩子,若發現孩子有任何異狀,應主動詢問並積極介入協助處理。
  4. 求援的情境與方式
    兒童自我保護教育不但是要增加孩子的自信心與價值感,最終目標為強化孩子求援的自信與能力。在平時應協助建立一個可信任的人際網絡,與孩子討論和演練各種情境中就近求援的方式,並且要告訴孩子若不幸遭遇到任何事情,切記保住性命是最重要的。


最後,賴主任提醒家長,兒童自我保護教育是一種生活教育,雖然能增加兒童的反應策略及求助能力,但我們卻不能認為兒童可以完全負起保護自己的能力。提供兒童安全的成長環境是所有成人的責任,要避免傳達「兒童要為自己的安全負責任」的概念,否則兒童一旦受傷害,將會對自己更加自責。

參考資料:

  1. 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統計資訊-100年度性侵害犯罪事件通報統計(性侵害事件通報被害人、加害人年齡及性別統計) 網址: https://dspc.moi.gov.tw/mp.asp?mp=1
  2. 勵馨基金會兒童保護教材
企劃管理室副管理師 陳文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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