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週前,電視新聞播出有位小朋友哭喊著:「天公伯,趕快下來救我啊~~」,心想發生甚麼事了,仔細一看,原來是孩子太皮,刮花了別人車子,回家後被爸爸罰跪,小朋友向天公伯求救,爸爸就回應說:「老天爺不會救壞人。」,孩子沒有救兵,只得乖乖接受處罰。看完新聞之後,我覺得這真是教養的好實例,不讓孩子討價還價逃避處罰,做錯事後立刻讓孩子嘗到教訓,學習判斷對錯。您在對待孩子時,是否也常做到賞罰分明,且能確實執行呢?臨床上常見教養的問題,包括家中沒有明確規矩、孩子在犯錯後很難接受處罰。孩子逃避處罰的成功經驗越多,花招越多,也因為如此,孩子每次做錯事得到的經驗都不一樣,難有穩定的行為常規。
然而,行為要求會因為不同的家長、事件及環境,甚至心情不同而產生不同的期待,例如孩子在公共場合吵鬧,家長會比在家裡容易生氣而不耐煩。在教導孩子之前請先瞭解自己與孩子的個性,不同的個性會有不一樣的行為、做事步調與自我修正反應。在家庭教育階段,家長需要讓孩子了解日常生活中的行為規範,調整並選擇合適自己與孩子的教養方式,協助孩子自然的順從行為規範,這樣會有助於孩子未來的團體適應。此外,要提醒家長,避免用過度情緒化的語句去指責或處罰孩子,避免把愛與做錯事混為一談,就事論事,才是適切的處理方式。
棍子與紅蘿蔔,不是非一不可,其實在生活中及時與經常稱讚孩子「好」的行為,就能有助於孩子自動表現好,例如定時定量吃完飯、玩玩具之後會收拾等。對4、5歲的孩子也可以多運用自然管教與合理管教,孩子自己做決定,可以增加自我控制,家長只提供選擇及告知後果,例如嘲笑別人就可能會被別人排斥、不做功課就會被老師罵、拖拖拉拉就遲到少玩等。當孩子決定之後,後果要讓孩子承擔,透過承擔後果的經驗學習,讓孩子自我修正行為,而不是大人幫孩子想其他辦法。然而,對於孩子故意表現不好的行為,建議利用轉移注意力的方式,像是把頭轉開並避免目光接觸、表現於專注其他事或離開原處,並且拒絕與孩子爭辯、或交談。要記得孩子不好的行為不應該得到物質或行動上的鼓勵,若孩子吵鬧,例如吵著要進超商買飲料、吵著要出門、吵著要吃糖果,吵到後來孩子真的得到想要的,未來孩子勢必會再用同樣的方式來獲得想要的任何事物。
在確定孩子懂得規矩,但仍無法遵守(不乖)時,就需要選擇合適的「棍子」來處罰孩子。當下,家長要能有效的制止或修正孩子,「有效的」方式包括靠近孩子、叫名字並眼睛注視、帶著嚴肅的表情與堅定的說話語氣,讓孩子能及時察覺並適時收斂。此時也要避免嘮叨、挑剔、抱怨,避免模糊焦點與過度延伸,只要讓孩子知道你對他當下行為的看法。至於處罰方式,臨床發現「剝奪權力」其實比拿棍子打有效,拿走孩子在意與喜好的事物,能讓孩子感受到失去喜愛的失落,會比皮肉痛,更容易被記得。
預防甚於治療,避免孩子犯重複的錯,教導孩子如何表現好,有被肯定的機會及努力做好的動機,孩子會更有成就感,家庭也會更和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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