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醫療照護的進步,雖然總體生育率下降,但早產兒的比例卻是逐年上升,無論在開發中或已開發國家,早產兒視網膜病變都是造成孩童視力喪失的頭號原因之一。根據台大醫院眼科醫療團隊的追蹤研究發現,早產兒日後發生屈調異常(近視、遠視、散光)的情況會較嚴重。
目前已經知道早產兒視網膜病變的發生與新生兒出生週數、體重、氧氣供給以及體內的一些生長激素相關,故所有出生週數小於 30 週或體重小於 1500 公克的早產兒都要在 31 週或出生 4 週後接受散瞳網膜眼底鏡檢查。可以用冷凍、雷射以及抗新生血管因子等治療方式,來治療早產兒的視網膜病變,然而即使在視網膜病變緩解後,早產兒家長仍需密切注意小朋友的視力發育。
早產兒近視成因主要是因為較淺的前房深度與水晶體厚度較厚
根據本院醫療團隊追蹤 108 位早產兒,在達學齡時( 7 至 9 歲)做詳細的視力檢查並以超音波檢驗眼球各部份構造,與同齡層的學童比較發現,早產兒學童與一般學童在近視、遠視、散光的比例分別是 48%:29%、23%:15%、73%:41%,早產兒學童屈調異常比例都比一般學童高。同時也發現早產兒的遠視成因多來自眼軸較短,而近視的成因多源於較淺的前房深度與水晶體厚度較厚,早產兒視網膜病變的病史與高度近視和散光相關,越嚴重的早產兒視網膜病變,日後發生屈調異常的情況就越嚴重。
在政府政策的推廣之下,兒童在 3 歲左右要接受視力篩檢的觀念,已經廣為大眾所知。
然而根據台大醫院的研究發現,早產兒無論在屈調異常、斜、弱視的比例上都比一般兒童高,應該將視力檢查的時間提早,所以建議在視網膜追蹤或治療告一段落後,無論有無視網膜病變的病史,早產兒要在矯正年齡 4 個月、1 歲時,請眼科醫師診察是否有斜弱視,2 歲時做散瞳的屈調檢查,及早發現問題,以免錯過治療的黃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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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醫師正在為小朋友做眼底鏡檢查 |
研究團隊成員合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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