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孩子來說,玩遊戲就像吃飯、睡覺一般,是非常重要而又無比自然的活動。一歲前的嬰兒不停地咬著手上的固齒器,或是重複撥弄著旋轉中的音樂鈴玩具;二、三歲的幼兒將櫃子裡的書全部掃落地面,或是假裝吃飯、喝水;四、五歲的兒童拿出鍋碗瓢盆玩起扮家家酒,或者和同伴堆城堡、蓋秘密基地,這都是遊戲。
遊戲的種類很多,分類的方式各有不同。以社會發展的向度來看,遊戲可以分為單人遊戲、旁觀遊戲、平行遊戲、聯合遊戲、及協調合作和組織性遊戲。隨著孩子的社會性發展,遊戲內容從自己探索各種感官知覺或環境物品,乃至注意同儕遊戲,模仿其遊戲內容,接著在遊戲中能與他人產生簡單到複雜的互動,最終能相互合作、協調組織共同的遊戲主題。
以認知發展的向度分類,遊戲又分為感覺動作的遊戲、建構遊戲、想像遊戲、及規則遊戲。最初嬰幼兒透過重複、簡單的動作獲得愉悅感,並且發展和精熟各種感覺和動作的控制;待精細動作發展夠成熟,便能從事堆積木、繪畫、及黏土等創造性的建構遊戲;當幼兒能以語言表徵外在事物,便能透過想像力引導遊戲,從簡單的模仿、假裝,到複雜的社會角色扮演;而當思考能力更成熟,兒童便能理解和運用規則進行遊戲,像鬼捉人或打彈珠。隨著孩子的年齡愈大,認知和社會性發展愈成熟,遊戲的種類將愈來愈豐富。
家有幼兒的父母會發現,只要孩子沒有嚴重的病痛,他們總是在玩遊戲、找樂子。家裡就像個遊樂場,到處都有新奇好玩的東西,無論是家長準備的玩具,或是日常生活用品,對幼兒來說都是值得探索的對象。尤其大人常使用的物品,像是手機、遙控器、及廚房用具等,他們更感興趣。
此時,家長主動引導並陪伴幼兒在「適當的」地點玩「適合的」玩具,有助於建立幼兒安全合宜的遊戲行為。對孩子而言,遊戲好玩往往是因為家長的關注和參與。當幼兒不小心滑一跤,他/她可能會因家長覺得好笑,而重複、假裝滑跤;而同樣的遊戲由家長陪著孩子玩,持續的時間往往比孩子自己玩更久。尤其學齡前階段,除了手足,家長就是孩子最重要的玩伴。
一天當中家長能夠空出一定的時間,懷著放鬆的心情,帶著孩子般的玩性,仔細觀察並全心投入孩子的遊戲,將有助於增進親子關係和兒童發展。
家長該如何加入孩子的遊戲呢?
首先,觀察孩子正在從事的遊戲內容,了解孩子的喜好與發展水準,家長才能投其所好,並對遊戲的進行或變化有適當的期待。而模仿孩子的玩法,容易讓孩子感到受關注和肯定,是溫和而有效加入遊戲的技巧之ㄧ。
其次,將孩子簡單或漫無目標的行動賦予意義,例如將敲敲打打視為打擊樂表演,帶著孩子或快或慢、或大聲或小聲地敲打,不但開心有趣,又能教導孩子快/慢、大/小聲的概念,及練習行為的控制。此外,適時提供協助、增加遊戲的趣味性、甚至加入阻礙與變化,都是參與並豐富遊戲的方法。
身為孩子的玩伴,家長可以嘗試檢測自己在遊戲中扮演的角色。你習慣帶領孩子的遊戲?或能適時跟隨孩子的帶領?你常在遊戲的進行方式或遊戲的內容上與孩子競爭?或者能夠適時轉換角色,提供協助與引導合作?雖然寓教於樂是學習的最高境界,但在執行的過程中如何避免學習的目標大過遊戲本身,以致親子雙方玩興盡失、遊戲難以進行,是需要家長彈性思考和拿捏的。
此外,遊戲內容往往反應了孩子的生活和情緒經驗,因此我們常見幼兒出現照顧娃娃的假扮遊戲,而進入幼稚園後他們也喜歡扮演老師。當兒童的遊戲內容出現暴力、攻擊等負向情緒時,家長能夠用同理心接納孩子的情緒,區分感受不代表實際行為,並藉此了解孩子可能面對的困難,培養因應問題的能力,將有助於孩子以健康的方式認識與處理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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