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報導
家有結核病人,我該怎麼辦
結核病藥物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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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結核病人,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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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核病一直是台灣光復後死亡人數最多的一個傳染病,直到民國74年,結核病首度退出十大死因之列。隨著發生率與死亡率的降低,這個隱形的殺手,也就漸漸的被眾人遺忘。然而就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資料顯示:台灣一年中仍約有10,000~15,000名結核病通報個案,而這些人就生活在你、我的身邊。

由於多數民眾對結核病不甚了解,因而對結核病人產生莫名的恐懼,當發現家人、朋友罹患結核病就避之唯恐不及,甚至不敢面對面講話、同桌吃飯或生活在同一個屋簷下。其實只要配合醫師,結核病是可以治癒的,只是需要較長的治療時間,所以更需要家人的支持與陪同,如此才可以有效降低結核病的傳染性並提高治癒的機會。

結核病的傳染性
根據結核菌侵犯的位置,結核病可以分為肺外結核和肺結核,如果病人單純只有罹患肺外結核,是沒有傳染力的,但肺外結核的患者,很可能同時合併有肺結核,所以一定要進一步檢查確定。此外也不是所有的肺結核都具有傳染性,肺結核可以分為開放性肺結核和非開放性肺結核兩種。開放性肺結核是指痰內帶有結核菌,具有傳染性。非開放性肺結核指的是痰內不帶結核菌,傳染力很低。不過由於醫學的發達,只要病人配合醫師指示規律吃藥約2週以上,傳染力就會大幅降低。

結核病的傳染方式:當具有傳染性的肺結核病人咳嗽、打噴嚏時,會排出含有結核菌的細小飛沫到空氣中。當吸入含菌的飛沫後,結核菌會在肺的深部繁殖,使肺部受到感染。

結核病雖然藉由飛沫傳染,但所幸結核菌並不易到達肺的深部造成感染,需要在密閉空間內持續接觸具有傳染性的結核病人8小時以上才約有5 ~ 30%機會感染,所以常常發生在親密的人或同住者身上。但單單只是感染結核菌並不會造成傳染,需等到發病才有可能把結核菌傳染給他人。若不幸感染到結核菌,約有10~20%機會發病成為結核病人。一般感染後第一年發病比率較高,一年以後若沒有發病,發病機率會逐年降低。

結核菌可長期潛存在人體內伺機發病,當身體抵抗力變差或發生嚴重疾病時,很容易發病。發病的患者,早期可能沒有任何明顯症狀,但可能會有下列症狀:咳嗽,尤其是三週以上、咳痰、胸痛、食慾不振、體重減輕、疲倦、夜間盜汗、咳血等,當有以上這些症狀時,請儘速就醫。

關心家人,保護自己
現在的結核病藥物治療效果很好,病患只要開始規則服藥後,傳染性很快就會降低,因此家屬保護自己的最好做法,就是關心病人是否規則服藥,並注意是否產生副作用。此外下面幾個方式也可以有效降低傳染的機會唷!

針對結核病人,您可以:

  1. 注意居家空氣流通。
  2. 鼓勵病人咳嗽、打噴嚏時以衛生紙摀住口鼻。
  3. 咳痰時應以衛生紙包住痰液,並立即由馬桶沖走或丟入有蓋子之垃圾桶集中處理,在處理包裹痰液的衛生紙時需要戴口罩,處理完後洗手。
  4. 注意病人是否規則服藥。
  5. 結核病藥物常見的副作用有:視力模糊、皮膚紅疹發癢、腸胃不適、噁心、嘔吐、肝功能異常、關節痠痛等症狀。若有這些症狀發生時,切勿自行調整用藥,建議您與醫療院所的醫師、結核病疾病管理師或公衛護士聯絡。
  6. 減少出入公共場合,必要時戴上外科口罩。

對健康的家人與自己,您可以:
  1. 配合公衛護士接受胸部X光檢查與皮膚結核菌素檢查。
  2. 多運動健身,保持生活規律,睡眠要充足且避免熬夜,以保持抵抗力在最佳狀態。
  3. 如咳嗽三週以上或有其他結核病相關症狀,請儘速就醫,並告知醫師自己的家人有結核病的病史。
  4. 嬰兒出生後二十四小時,體重2,500公克以上之新生兒,需接種卡介苗。

結核病-早期發現早期治療
為保護結核病人的接觸者,凡是同居住者或接觸八小時以上者,皆可以透過病人所屬之衛生所或健康服務中心定期追蹤,年滿13歲以上者,定期做胸部X光檢查;12歲(含)以下者,可做結核菌素測驗及胸部X光檢查,以確保早期發現、早期治療。

當親友罹患結核病時,不論是病人及家屬都承受莫大的壓力,若大家可以用更多的同理心伸出雙手去接受結核病人及家屬,並在一旁給予協助與關懷,相信對結核病人的病情會有莫大的幫助,而台灣的結核病防疫也一定可以做的更好。


結核病疾病管理師 林念瑩、楊淑婷 內科部胸腔科主治醫師 王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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